今天我們要探究一個歷史悠久的話題:尋找聖杯。有些人認為追尋聖杯是一項終極的試煉,但基督教卻認為這件事情是異端邪說。
教會眼中的異端邪說
基督教將所有違背教會正統教義的論點打成異端邪說。基於這樣的標準,現代科學和醫學的研究都等同異端邪說。「異端邪說」在本質上不過是個貶意的標籤罷了。長期以來心術不正的教會當權派利用人們對用未知的恐懼控制人類社會。
各種哲學與研究領域引領人們探究未知的領域,這些「異端邪說」在不同的時代帶來背離基督教義的解答。
按照基督教的標準,世界絕大多數的人類都是異教徒。由於基督徒在全世界人口中只占四分之一,其餘的四分之三的人口則信仰猶太教、穆斯林教、佛教、印度教等其它宗教。按基督教的定義,這些人全部都是背棄神的異端份子。
多年前,伽利略宣揚日心說(波蘭天文學家哥白尼的發現),教會因而宣告他是異端份子。伽利略後來被傳喚到異端審判庭,並被判處在家終身軟禁。其後不久,艾薩克?牛頓致力研究天體的運動原理。牛頓也遭到教會譴責,直到年教會才終於承認地球是繞太陽公轉。
聖公宗教會總會直到年夏天才廢除地獄學說,這個學說正是阻撓伽利略、牛頓和其他學者先進的絆腳石。另一方面,天主教教會到現在仍保有地獄學說。那麼對羅馬教廷而言,聖公宗教會也是異端教會。
基督教會從古至今都認為地球是平的,認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而且天堂和地獄分別在地球的上下方。那麼照教會這樣認為,地球應該要是靜止不動的,而且也不可能在任何軌道上運行;除非天堂和地獄也跟著地球在動。
年也是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正式承認達爾文演化論的一年。教宗聲明:「演化論和基督教信仰是非常相容的」。不過,所有主張演化論的科學家和學者們至今仍被歸類為異端。
梵蒂岡還設有一個神蹟委員會。委員會的成員包括科學家、醫學專家和神學家,他們的工作內容非常單純:調查由古至今的神蹟並且判斷哪些才是真正的神蹟。如果一個謠傳的神蹟能夠有合理且可以接受的解釋,那它就不會被列為神蹟。如果這個神蹟沒能有個合邏輯的解釋,它就會繼續存在委員會的神蹟清單中。
昨日的異端份子(他們其中有許多人被迫害和處決)如今已經逐漸被教會內比較理性的成員接納。但儘管如此,教會內還是有許多人偏向維持陳舊的教條,這些人的數量多到能夠分裂成另一個教會。
隨著時代變遷,那些宗教經典從中世紀就遺留至今的陳腐思想,很多顯然都會被科學和醫藥界的發現一一推翻。此外,別無選擇的教會也必須採納一些過去被他們認定是異端邪說的思想。
更多的異端邪說
除了科學和醫學,還有其它領域的異端邪說。好比說:靈性領域的異端份子。他們可能會被稱作異教徒或祕法團體,也可能是其它宗教的教祖。異端邪說還擴及歷史學界。這些學者沒有投入科學、醫學或哲學的領域,但他們的考驗和難題主要出現在歷史學、語言學和神學。
尋找聖杯就是被歸類為歷史方面的異端邪說。在我們追尋聖杯的過程中就越能夠瞭解到,教會宣佈聖杯傳說是異端邪說,而社會大眾卻認為聖杯是徹頭徹尾的基督教遺跡。
謎團在本質上總是引人入勝,歷史研究則會啟發民眾。除非謎團的解答或歷史學家的發現能有適合當代的應用,它們才能像醫學和科學一樣開創更美好的未來。歷史是前人記錄下來的經歷,並且通常是勝利者的經歷。現代人普遍認同我們要從過去的經驗中學習。更確切地說,歷史是人類在道德、文化、政治的經驗,也是人類社會邁向未來的關鍵。聖杯就是在這種脈絡下支持著它作為救世主象徵的習俗。
耶穌在最後的晚餐為門徒們洗腳。基督教的洗腳禮是耶穌親自設立的儀式,洗腳禮代表基督徒要給予和接納服事。它也意味著,獲受權柄(位高權重)的人應該永遠牢記自己是社會的代表;他們有責任服事社會,而不是用權力統治社會。
聖杯規章是民主政府必備的思想典籍。聖杯規章認為一個政府必須是民治和民享的政府。一旦缺少規章的制約,我們都很清楚一個純粹民有的政府會變成什麼模樣,那樣的政府不算是民主政府。
在這趟追尋聖杯的旅程中,我們會探討許多大家無比熟悉的話題,但是我們會從不同的觀點去看待。儘管不同的觀點看似會帶來全新的研究領域,只是待會要說的事情不過是過去的既得利益者所隱瞞的事實。我們必須先打破這種刻意隱瞞的歷史黑幕,才能成功找到聖杯。
追尋聖杯之旅
我們的旅程會從耶穌時代的聖地–猶地亞開始。我們會詳細描述猶地亞發生過的故事,從而刻劃聖杯傳說的歷史背景。再來會開始訴說猶地亞之後年的歷史;中間會在黑暗時代和中世紀歐洲稍作停留。
接著聖杯傳說會來到亞瑟王時代的不列顛,最後抵達美國。美國的開國元勳們就是聖杯規章最有力的推動者。美國開國元勳諸如喬治華盛頓、班傑明?富蘭克林、查爾斯?湯姆森和湯瑪斯?傑佛遜,他們的定位相當於美國的聖杯騎士;就像是亞瑟王、蘭斯洛特和加拉哈德。
《聖杯血脈》向來被當作是救世主的族譜,書本還有「解析神秘的耶穌家族譜系」這樣的副標題。這暗示了耶穌不僅是有結婚的,而且還育有子嗣。耶穌有結婚嗎?他有小孩嗎?如果真的都有,有人曉得他的後代們怎麼樣了嗎?現代還有耶穌的後人嗎?上面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我們會仔細探究這個家族的秘辛;穿越數百年的時空,認識一個百折不撓的皇室血脈:耶穌的後代。這些人不辭辛勞,用盡全力守護聖杯的救世主計劃。
我們接下來要說的故事會提到陰謀論、篡奪王位、迫害、暗殺以及有心人士故意欺瞞整個基督教世界。這也是一個賢能政府和惡質政府之間的故事–勤政愛民的國王遭到罷黜,而後專斷暴政取而代之的故事。這是一趟令人折服、鑑往知來的發現之旅,我們將認識一段有書面記載卻從來無人訴說的歷史。
讓我們從最顯而易見的問題開始:聖杯到底是什麼?聖杯和耶穌的子嗣又有什麼關聯?
聖杯與寶血
耶穌有後代的事實可能會讓某些人大感吃驚。但其實在中世紀晚期前,英國人和歐洲人就多半知道耶穌有子孫了。
彌賽亞的血脈在中世紀的字彙是法文的Sangréal,這個字彙源自兩個單字:Sang和Réal。SangRéal的意思是「皇室血脈」,這條家族血脈源自猶大王國的皇室家族:從大衛王傳承至耶穌乃至於耶穌的後人。後來Sangréal翻成英文時變成了SanGraal。SanGraal的正式書寫體是SaintGrail,Saint是神聖的意思。隨著英語的演變,SaintGrail就變成了大家比較熟悉的聖杯(HolyGrail)。
在中世紀時代,英國和歐洲有好幾個追隨彌賽亞皇家血脈的軍事騎士團,其中包括錫安騎士團(OrderoftheRealmofSion)和聖墓騎士團(OrderoftheSacredSepulchre)。這些騎士團當中聲望最高的是聖杯騎士團(SovereignOrderoftheSangréal),由蘇格蘭斯圖亞特王室創立的騎士團。
聖杯經常被描繪成裝有耶穌血液的杯子,有時候也會被描繪成一串葡萄;葡萄可以用來生產葡萄酒。葡萄酒和酒杯構成了聖餐禮的主體,這兩樣事物在聖餐禮中代表杯子盛著耶穌的永恆寶血。
雖然基督教仍保有聖餐禮的古老傳統,但是基督教會顯然刻意忽略而且選擇不傳授這項習俗的真正意義和典故。而大多數人也從未試圖探尋酒杯和葡萄酒所代表的真正意涵,他們都單純地相信聖餐禮源自福音書記載的最後的晚餐。
耶穌的寶血為何重要?它又如何能夠永存不朽?耶穌的血液透過家族和世代的傳承而得以在人間永遠流傳。既然如此,教會為何要故意忽略聖餐禮所相爭的血脈?為何教會甚至要把聖杯傳說和聖杯相關的符號都斥為異端?
歷史上所有的政府和教會都只會宣揚對自己最為有利的歷史和教條,社會大眾知道的知識都是經過過濾和刪減的內容。我們被教導特定團體希望我們知道的,我們知道的世界是他們希望我們相信的世界。大多數的民眾透過國家和宗教的宣傳機器認識政治和宗教的歷史,這些歷史經常會變成絕對的教條;因為掌權人士害怕群眾報復且不容許任何人挑戰歷史的內容。
考量到教會對聖餐禮的態度,很顯然教會肯定扭曲了聖餐禮的原始意義。聖餐禮本是代表耶穌與一位女性結為連理並且育有子嗣。
被篩選的福音
然而聖餐禮並非唯一被曲解的聖禮和儀式,聖經中的福音書也被竄改成羅馬教會的宣傳工具。這個男權專制的團體就像是電影的剪輯人員,他們調整和挑選不同的片段來達到他們想要的結果。
我們都聽過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但是你知道還有腓力福音、湯瑪斯福音、瑪利亞福音和抹大拉瑪利亞福音嗎?為何教會在編修新約聖經的時候不採納這些福音書、使徒行傳和使徒書?
新約聖經其實有兩條遴選準則。現存於新約聖經的福音書最早是由亞他那修主教準備清單,接著在公元年的迦太基會議中決定。當時決定新約聖經為27卷,而這個版本的新約聖經最後在文藝復興時代成為正典。
遴選準則第一條:新約聖經的福音必須以耶穌使徒的名義來撰寫。馬太和約翰都是耶穌的使徒,但馬可和路加並不是;他們都是初代教宗–保羅的同事。
但另一方面,初代十二使徒之一的湯瑪斯明明也著有多瑪福音,可新約聖經卻沒有收錄多瑪福音。無獨有偶,許多不屬於正典的文本都被銷毀,不少正典之外的書籍在5世紀被埋放或藏匿到地中海地區。過了1,年後,這些古老的文本在年於埃及的拿戈瑪第出土。這些文本一直到上個世紀才重返世間,不過早期的基督徒卻可以公開使用這些文本。
那麼,為何聖經沒有收錄這些福音書以及其他使徒寫的福音書?因為第二條遴選準則才是聖經收錄典籍的核心重點。其實像克萊曼特、愛任紐主教和奧利振的早期神職人員。他們在2世紀的著作也曾提及這些古代文本,其中包括其他使徒的福音書、真理福音(theGospelofTruth)、埃及人的福音書(theGospeloftheEgyptians)和其他典籍。
問題的癥結在於:任何可以提升女性在教會內部乃至整體社會地位的事物,都會被這充斥性別歧視的教會規範查禁。
重男輕女的教會
教會的使徒律令就是充斥性別歧視的書籍。使徒律令規定:「吾等不允許女性在教會內教課,女性只能祈禱並且聽從講師的話語。我主派遣12使徒,其中無一是女性。男人是女人的頭,而身體不得主宰頭部。」這種寡鮮廉恥的教義根本就沒有客觀的事實根據,但數十本福音書就因為這個教義而被屏除在外。這些福音書提到耶穌有許多活躍的女門徒,例如:抹大拉的馬利亞、瑪莎、海蓮娜-沙樂美、瑪莉-約伯革流巴和喬安娜。
當時的女性不僅有人成為耶穌的門徒。有些女性是拿撒勒人的女祭司。她們負責管理拿撒勒的敬拜模範學校。聖保羅在羅馬書中很具體地提及他的女性助手。好比說,聖保羅稱菲碧是教會的姊妹。普莉西菈是可以為使命犧牲奉獻的人。耶穌的女門徒也經歷過編寫福音書的年代,但是教會卻刻意完全無視她們的存在。當年教會在教會戒律中加上這一條:「女性不得在教堂內發言,亦不得宣稱自己得擔當男性的工作。」
羅馬教會非常害怕女人,害怕到去規定神父必須守貞,這條規定在年成為法令並且延續至今。這項規定並非表面看來那麼單純,因為教會從來不會介意性行為,教會真正介意的事情是神父和女性之間親暱關係。為什麼呢?因為女人會成為妻子和母親,而母性正是讓血脈流傳的關鍵。這種天生的特質使女性成為教會的眼中釘。母性是教會不擇手段也要剷除的禁忌,因為教會不容許母親和耶穌的形象有任何的關聯。
不過事實卻和教會的規定相反,彷彿聖經根本沒禁止神職人員結婚一樣。事實上,聖保羅在提摩太前書曾經提過:「主教應該要結婚並且生兒育女,因為一個有家庭觀念的男人更有能力管理教會。」即便羅馬教會聲稱他們非常支持聖保羅的教誨,他們仍然為了私利而刻意無視教宗如此直白的示訓。因為如此一來,他們便可以忽略耶穌已婚的事實。
儘管教會宣稱耶穌是單身而且終身未婚,這種形象並不符合福音書時代其它作品的描述。社會大眾也一度公開反對耶穌是獨身的說法。年,特倫托會議宣佈:傳遞耶穌婚姻的真相是應受責罰的異端邪說。
聖經不僅新約受到性別主義的桎梏。教會為了要使猶太舊約更符合聖經的教義,也對舊約進行類似的竄改。約書亞記和撒母耳記都提過內容更重要、年代更久遠的雅煞珥書。但是聖經卻沒有收錄雅煞珥書和其他同樣重要的文本!
被和諧的福音書
那雅煞珥書現在還在嗎?當然還在。這宗9呎長的希伯來捲軸曾是查理曼大帝的傳國寶物。雅煞珥書的譯本更是巴黎大學在公元年得以創校的主要原因,而現在坊間熟悉的舊約聖經版本是再年之後才完成編修。
雅煞珥是摩西的護仗使者。關於他生平的書籍都非常重要,因為這些文本同時也記載著以色列人在埃及的生活寫照,以及以色列人移居到迦南地的歷史。這些文本和我們現在知道的版本相差甚遠。根據這些文本的記載,摩西既不是部落的精神領袖,也不是他帶領眾人跨越紅海前往西奈山;故事的真正主角是摩西的姐姐–米利暗。
當時的猶太人從未聽過耶和華。他們崇拜亞舍拉女神而且靈性導師也多為女性。
摩西曾為了打造一個男權獨霸的新社會,囚禁了會阻撓他的米利暗。後來以色列人群起反抗摩西並成功營救米利暗。雅煞珥書有記載這段故事,聖經卻沒有。
現在我們來探討基督教故事的開端,也就是福音書。同時讓我們一起先放下自己對福音書的認知並且思考它們真正想要傳達的道理。
還原聖誕的真相
學校老師和教堂的神父們都告訴我們要遵從福音書的示訓。可是這些人的教誨真的都符合福音書的本意嗎?他們上台教課、講道之前都會查證福音書的內文嗎?一旦我們知道自己從神父講道和繪本學到多少不符合聖經文本的東西,肯定會大吃一驚。《聖誕頌》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
現代人普遍認為耶穌是在馬廄裡誕生,但福音書卻沒提過。事實上,新約的四福音書沒有一本提過馬廄。馬可福音和約翰福音完全沒提到耶穌的誕生,馬太福音僅僅簡略地描述耶穌是在屋內出生的。
到底這個馬廄是從哪冒出來的?其實這是出自教友對路加福音的誤解。路加福音提到,耶穌「被放在馬槽內」(而不是在馬槽誕生)。更何況,馬槽從以前現在都只是個放動物飼料的木槽。以前的人們經常會把馬槽拿進室內充當臨時的搖籃床。
為何人們會一直以為馬槽就一定是在馬廄裡面呢?因為路加福音的英文譯本描述到:「當時的客棧沒有空房了。」但是路加福音的原始版本並沒有這段文字。事實上,當時的伯利恆地區根本沒有客棧。當時的旅人習慣借住親友或好心人的住家。
一旦我們認真考究,就會發現伯利恆在耶穌出生的年代根本就不會有馬廄。馬廄的英文Stable專指用來養馬的地方,但是西元前1年的猶地亞地區除了少數的羅馬官員會騎馬,大多數的民眾都是騎騾子或牛。而且民眾也只會把騾子或牛牽進庫房,而不是馬廄
至於傳聞中的客棧,路加福音的希臘文版本根本沒寫到「客棧沒空房」。正確的翻譯應該是:「當時的民家沒辦法騰出空房(notoposinthekataluma)。」馬太福音記載耶穌是在屋內出生。按照路加福音的正確翻譯,我們就能明白耶穌剛出生的時候是躺在屋內的馬槽裡。
關於耶穌出生的故事,我們應當查詢當時的編年史,因為耶穌的生日在兩本福音書裡是不一樣的。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耶穌出生在希律王的在位期間。因為希律王於西元前4年駕崩,因此按照馬太福音的記載,我們可以推斷耶穌在西元前4年以前誕生。大多數公認版本的聖經也根據馬太福音認定耶穌在西元前5年誕生。
路加福音記載的耶穌生日卻是完全不同的日期。根據路加福音記載:耶穌是在居里扭擔任敘利亞總督期間誕生。由於奧古斯都皇帝在同一年實施國家徵稅普查,約瑟和馬利亞因而搬遷到伯利恆。公元1年的猶太紀年史記載了路加福音提到的兩個時間點。
居里扭要等到公元6年才上任敘利亞總督。奧古斯都皇帝也在同一時期實施國家徵稅普查。居里扭的職責就是親自監督普查作業。換句話說,耶穌有兩個不同的出生時間:西元前4年和西元6年。
猶太人的兩個生日
難道福音書的記載有錯嗎?倒也未必。至少福音書沒有曲解事情原始的描述方式。這兩個生日其實分別代表耶穌的兩種生日:第一個是耶穌降臨人間的日期,第二個是耶穌經由重生儀式融入社區生活的時間點。當時的男童會在滿12歲的時候過社群生日,眾人會為他舉辦儀式,象徵他再度從母親的子宮出生。
根據路加福音的記載,我們現在知道耶穌在公元6年的時候滿12歲。可惜的是,後世的福音書譯者們和抄寫者們完全疏忽了這個重要的概念。教會往後的教導也把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混雜在一塊,因而胡謅出耶穌在馬廄誕生的歷史笑話。
既然耶穌在公元6年時滿12歲,那麼他應當在西元前7年出生。西元前7年是希律王統治晚期,因而符合馬太福音的記載。不過,福音書還有另一個疑點。
路加福音記載,瑪利亞和約瑟在耶穌滿12歲的那一年帶著他到耶路撒冷過逾越節。逾越節過後,瑪利亞和約瑟回家。他們走了一整天才發現耶穌還留在耶路撒冷。當他們回到耶路撒冷的時候,發現耶穌在神殿和講師們討論生意。
話說回來,天底下哪會有父母親在沙漠裡走了一整天卻沒發現12歲的兒子沒跟上他們?其實是福音書的英譯本沒有掌握到一個重點:實歲12歲的兒子跟融入社區12年的兒子是完全不一樣的。
一旦猶太男子完成12歲的重生儀式,他在社區生活裡的年紀就是1歲(實歲為13歲)。這個儀式就是猶太成年禮的由來。猶太男子會在社區年齡滿9歲,也就是實歲21歲接受社區的成年禮(21歲特權的由來)。他會在後續幾年接受更高層的社區儀禮,並且在社區年齡滿12歲/實歲滿24歲之際完成主要的考驗。
按照以上的說明,我們就知道留在神殿的耶穌不是實歲只有12歲的小男孩。當時的耶穌已經是社區年齡滿12歲,也就是實歲滿24歲青年。至於他和講師之間的討論則攸關他進階到下一級的考驗,這是耶穌的宗教導師設下的考驗。當時的耶穌就是要和講師們討論宗教導師的生意。耶穌的宗教導師(男教長)是艾賽尼派的西緬,也就是路加福音中「公義又虔誠」的西緬。西緬也按照法律承認耶穌的法律地位。
回溯福音的翻譯
我們真的能信任福音書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我們可以對福音書抱持一定程度的信任,但我們不能盲目相信福音書中自相矛盾且被曲解的內容。
在原始的使徒書信之後,早期教會的福音書是用2、3世紀的希臘文寫的。後來4世紀時,這些福音書連著整本聖經被翻譯成了教會拉丁語。
教會拉丁語版本的聖經出版時間比任何英文譯本的聖經都還早了0年以上,現代英文版的福音書是英王詹姆士一世在17世紀初期下令編修的欽定版。
欽定版聖經出版並且付印之後過不到年,美國殖民者便發表了美國獨立宣言。英國清教徒在欽定版聖經付梓後沒幾年即揚帆前往美洲,因為翻譯聖經在那個年代是一件風險很大的事情。
14世紀的宗教改革先驅–約翰?威克里夫曾因將聖經翻成英文而被斥為異端份子,他的譯作也遭到焚毀。16世紀初期,威廉?廷代爾也因將聖經翻譯成英文而遭判處絞刑。當時為了確保死亡,還在他服刑後立即火化他。
不久之後,威廉?廷代爾的徒弟–邁爾斯?科弗代爾也翻譯了一個版本。由於當時的教會分裂成兩派,新教教會採納了科弗代爾的譯本。不過他對羅馬教會來說依然是個異端份子。
翻譯聖經的癥結點在於,一旦聖經只有教會拉丁語的版本,全教會就只有主教才看得懂與解讀聖經,教會就可以隨心所欲地佈道和授課。反之,一旦聖經有民眾可以自行閱讀的通俗譯本,教會的講道內容則無疑會遭到各界的質疑。
目前的英文版聖經多半是基於詹姆士國王的欽定版聖經,不過這個17世紀的欽定版並不是直接翻譯單一語言的作品。欽定版聖經採納的原稿大多是希臘文,有些則是拉丁文,甚直有些內容取自過去不被承認的翻譯版本。
詹姆士國王的語言學家們在翻譯新約聖經的過程中試圖要同時討好天主教教會和新教教會。為了能做出普遍接受的文本,這是唯一的辦法;不過他們沒能完全如願。
翻譯的種種阻礙
當時的天主教會認為翻譯家們是新教的人馬,天主教教徒也曾試圖炸死前往國會的詹姆士國王(著名的火藥陰謀)。另一方面,新教徒們則相信國王依然偏袒天主教。翻譯家們不僅得滿足兩造的教派,還得符合我們今天常說的「政治正確」。
舉個例子:翻譯家將一群人直譯為「天堂的士兵」(heavenlysoldiers),但這種譯文會被劃掉。即便改成「天堂的軍隊」(heavenlyarmy)仍會被退件,因為當時的人們還沒辦法接受武裝單位的概念。因而譯文要再改成「天堂之主」(heavenlyhost)。
這種譯法又會衍伸出新的問題–沒有人能夠確切明白「主」的意思。這個字在經過幾個世紀的模稜兩可後,在後世的字典多了一條籠統的註釋:一大群人。
當時的翻譯家們為了做出符合政治正確的欽定版聖經而生出這麼多模糊的詞彙,著實令人感到不可思議。同一時期的莎士比亞也在為他的戲劇鉅作做同樣的事情。
詹姆士時代的作家們藉由發明或發掘就讓英文的詞彙量增加了五成。雖然欽定版聖經的文句優美又富含詩意,它的文體真的不太像英國或其他地方的口語。後人以這本通過認可的經典為藍本,創作出不同型式的英文版的聖經。姑且不看欽定版聖經中的錯誤和優美的句構,它依然是所有聖經譯本中最接近希臘原稿的的版本。
其它版本英文聖經,例如:標準版、新英文版、校定標準版、現代英文欽定版、好消息版等等的內容都嚴重失真。由於這些版本都參雜有心人士的企圖,因而它們都不適合用來做嚴謹的研究。
一個極端的例子可以讓讀者瞭解什麼是聖經翻譯上的差別。在巴布亞新幾內亞的部落,豬是村民唯一熟悉的動物。因此在他們使用的聖經裡,所有聖經中的動物舉凡牛、獅、驢、羊之類的統統翻譯成豬。甚至傳統上稱作「神的羔羊」的耶穌也被譯成「神的幼豬」!
如果我們要更貼近福音書中的真相,我們必須回頭鑽研聖經的希臘原稿。這份原稿內有相當多希伯來文和亞拉姆語的字彙和片語。按照這樣的邏輯,我們會發現聖經的內容有很多跟耶穌誕生的故事一樣存在情節矛盾、誤解、誤譯甚至根本被遺漏等問題。
翻譯的技術困難
這些問題之所以會發生,是因為原文的字詞在翻譯的目標語言沒有可以直接對照的字詞。
根據英譯版福音書的內容,基督徒被灌輸耶穌的父親約瑟是一名樵夫。但是原版的福音書卻不是這麼一回事。根據最正確的譯本,約瑟是名工匠大師。而木匠只是當時翻譯者對於工匠的理解。
現代共濟會的成員都知道「工藝」的真正涵義,而且這個字跟木工根本無關。約瑟按照聖經的正確描述是一位學富五車的大學者,而他擅長的工藝是跟現代冶金學有關的技術。
聖經中另一個被誤解的觀念是處女懷胎。英文版福音書告訴我們,耶穌的母親是處女懷胎。按照我們的理解,處女意指沒有性經驗的女子。
瑪莉亞懷胎的故事起初並不是從希臘文翻譯,這個故事的原文是拉丁文。拉丁文版本對瑪莉亞的描述是virgo,這在拉丁文意思是年輕的女性。如果要用拉丁文描述一名處女,正確的單字應該是virgointacta–仍是完璧之身的年輕女性。
如果我們追溯到比拉丁文更古老的聖經版本,我們會發現,對應拉丁文是virgo的字彙是一個古代閃語的單字almah。Almah的意思也是指年輕女性,而且這個字不影射該女性是否有性經驗。如果瑪莉亞真的是完璧之身,她在閃語的描述就會是bethulah,而不是almah。
難道我們完全被這些福音書誤導了嗎?不是的,我們是被福音書的英文翻譯誤導了。
我們除了被福音書的翻譯誤導,教會的當權派也無所不用其極地否定福音書記載的女性日常生活。因此,新約聖經中的重要女性都被描述成處女、娼妓或寡婦。新約聖經不會記載某人的女朋友、妻子或母親的日常生活,更不可能出現女祭司或修女。
即便聖經存在處女懷胎的教條,福音書仍反覆地告訴我們耶穌是透過約瑟傳承著大衛王的皇室血脈,就連聖保羅的希伯來書也解釋過這一點。基督徒從過去到現在都被灌輸耶穌的父親是平庸的木匠;母親是一名處女,但是原版聖經從未出現這兩種描述。
如果我們想了解福音書的真正意涵,我們必須閱讀古代的原版聖經,而不是經由教會教條和現代語言解釋的版本。只是沒人可以確定四福音書具體的成書時間,我們只知道它們是在公元50年前後分批出版。初版的四福音書都記載耶穌是拿撒勒人。
羅馬史書也有可供佐證的記載。除此之外,公元1年的猶太編年史以及使徒行傳也都證實:耶穌的親哥哥–詹姆斯和聖保羅是拿撒勒派的領袖。
亦人亦地的拿撒勒
拿撒勒的定義對聖杯故事而言至關重要,因為聖經的錯誤解釋經常使人誤以為耶穌來自拿撒勒。
過去年以來,英文版福音書一直以訛傳訛,把拿撒勒派的耶穌誤譯成拿撒勒人耶穌。事實上,拿撒勒城和拿撒勒派在歷史上沒有任何的關聯。拿撒勒的屯墾地建立於公元60到70年之間,它的成立時間在耶穌被釘十字架過後才30年。耶穌的早年生活不可能在拿撒勒渡過,因為當時那個地方根本就沒人居住!
拿撒勒派是一個反對法利賽和撒都該嚴苛統治的開明猶太宗派。拿撒勒派的文化和語言深受古希臘哲學家的影響。這些哲學家們生活的社區也支持男女平等的觀念。
當時的文件記載的不是拿撒勒派鎮,是拿撒勒派的社區。女祭司在拿撒勒派的社區內享有跟祭司一樣的地位。
大家必須牢記一件事實:耶穌不是基督徒,是拿撒勒(宗派)人。基督教運動是其他人想起自己的使命而成立的宗教運動。「基督徒」這個字最早的紀錄出現在公元44年的安提阿(敘利亞的古城)。基督徒在阿拉伯世界是形容身為拿撒勒人的耶穌和他的追隨者。伊斯蘭的可蘭經可以提供佐證。這個字的意思是保管者或守護者,而完整的定義是Nazaraha-Brit–意指保管聖約的人。
拿撒勒派在耶穌的時代生活在加利利。雖然加利利在聖經的記載中是一塊神祕的蠻荒之地,但是實際上它是一個非常明確的地方。加利利是從庫姆蘭屯墾地周圍一路延伸到墨爾德(Mird)和其他鄰近死海的地區。死海古卷就是在公元年在庫姆蘭出土的。
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彼得和保羅前往安提阿並旅行到羅馬,開始促成基督教的運動。
耶穌生前和他的胞弟詹姆斯以及多數的使徒繼續傳遞拿撒勒派的教導,並且逐漸旅行到歐洲。他們在歐洲和凱爾特教會結為盟友。凱爾特教會在公元37年就被立為耶穌的教會,而羅馬教會還要再過年後才會成立。這個傳承著拿撒勒派文化的凱爾特教會,數百年來都遭到羅馬教會的直接打壓。兩個教會主要的差別在於凱爾特教會的信仰是來自耶穌親傳的教導、規範和儀式。
另一方面,羅馬教會把耶穌變成一個宗教崇拜的偶像。羅馬教會捨棄耶穌的教導並且創造了一個用來鞏固羅馬皇帝和教宗權力的帝國混種宗教。羅馬教會的信仰說穿了不是基督教,而是羅馬帝國神教。
被竄改的福音書
除了明顯的誤解、錯誤詮釋和錯誤翻譯,教會版的福音書還有很多刻意的竄改。耶穌進入耶路撒冷的原始故事有些就遭到竄改或刪除,甚至教會還為了自身的歷歷而捏造不存在的入城故事。
這些編修和竄改主要發生在公元4年,當時的聖經正從希臘文和閃語的原稿翻譯成拉丁文。
早在公元年,亞力山卓的克萊曼特主教就對福音書進行第一次歷史上有記載的修訂。他刪除了馬可福音中一大部分的內容(這些內容早在公元95年前就已經成書了),他還在一封信中為自己的行為辯護:
「就算這些內容蘊含著真理,鍾愛真理的人也不應該認同這些內容。因為並非所有的真理都應當向全人類公開。」
主教的言下之意就是:即便是早期的基督教,福音書作者和主教們想教導給民眾的東西就已經不一樣了。時至今日,馬可福音遭到克萊曼特主教刪除的篇章依然不見天日。即便有這些刪減,現代版馬可福音卻因為各種無中生有的內容以至於內文竟然比原版還多。
馬可福音第16章講述耶穌復活的前12節,其實都是後人加油添醋的內容。經由學者考證,這些講述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的事蹟全都是教會的抄經僧侶在公元4年後期加進去的故事。克萊曼特主教到底刪除了原版馬可福音中哪些經文?這些被刪除的經文攸關拉撒路復活的真相。
根據原版的馬可福音,拉撒路是被褫奪公權。這是精神層面的死刑,不是肉體的死亡。從當時民間和法律的角度來看,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就等同死亡。他會在上十字架前經歷一番譴責和鞭笞,並且由祭司宣判死亡(褫奪公權)。在下十字架後的三天內,他就會被當成「普通的病人」,然後在第四天正式宣告死亡。
原版的馬可福音甚至還記載,拉撒路和耶穌在墓室開啟前就曾互相呼喚對方。這種經文想當然會違背主教們的計謀,因為他們想把拉撒路的復活描述成神蹟,而不是單純的只是恢復教籍。更重要的是,原版馬可福音的經文鋪陳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故事。拉撒路的三日復活規則也被套用在耶穌本人從精神死亡中復活的經過。耶穌在法定的第三天藉由諭令從死亡中復活。至於拉撒路的復活,耶穌無視當時律法的規定,將他的朋友從三天象徵性的重病中救活。
當年的水源被截流到耶路撒冷流向羅馬的渠道,因而拉撒路領導民眾發起保衛公共水源的激烈抗爭。抗爭結束之後,古猶太最高評議會的執法長老們判處拉撒路褫奪公權終身,因而拉撒路被裹上粗麻布然後扔進墓室活埋。拉撒路復活的特別之處在於,耶穌是在不具備任何神職頭銜的情況下解救他的。
後來加利利的希律·安提帕斯強迫耶路撒冷大祭司承認這件史無前例的事件。
馬可福音被刪除的經文還記載著更重要的真相。馬可講述拉撒路復活的同時也非常清楚地表明耶穌和抹大拉的瑪利亞是夫妻。
關於耶穌結婚的線索
拉撒路的復活故事如今只出現在約翰福音,但是事情發生的順序卻很奇怪。約翰福音第11章第20節:「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他。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裡。一直到耶穌叫她,她才出門。」馬可福音原始的記載卻不一樣。根據馬可的敘述,瑪利亞是跟著馬大一同走出屋子。但她卻被使徒責罵,要她在屋內等耶穌的吩咐。當時的猶太法律規定,服喪的妻子除非經過丈夫同意,否則不能離開屋子。
聖經以外有非常多的的線索可以證實耶穌和抹大拉的瑪利亞是結為連理的夫妻。現代版的福音書中是否還有其他有相關但還沒被發現的線索?當然有。
福音書一共有七份名單。這些名單記載長年伴隨耶穌旅行的女性。雖然七份名單都有記載聖母瑪莉亞,不過抹大拉的瑪利亞在六份名單中都是排名第一位。如此一來,抹大拉的瑪利亞無疑就是彌賽亞之后,耶穌的第一夫人。
那麼福音書有詳述過他們的婚姻嗎?事實上有的。許多人認為耶穌和抹大拉的瑪利亞在迦南舉行婚禮。其實那嚴格來講不是婚禮,而只是文定禮。
耶穌和抹大拉的瑪利亞的真正婚禮是在伯大尼舉行。瑪利亞要在兩年半內舉辦耶穌的膏抹儀禮,公元1年的聖經讀者都非常清楚這是皇室繼承人的兩階段神聖婚禮。
我們知道耶穌的名號是彌賽亞。「彌賽亞」這個字原本的意思其實很簡單:受膏抹的人(AnointedOne)。說穿了,所有受膏抹的高等祭司和大衛王朝的歷任國王都是彌賽亞。耶穌在這一方面不是唯一的個案。
雖然耶穌不是正式的神職人員,大衛王的皇室血統讓他有資格取得彌賽亞的頭銜。耶穌和抹大拉的瑪利亞結婚之後,瑪利亞利用她身為高等婚禮女祭司的權柄為耶穌舉行膏抹儀式,讓耶穌正式成為彌賽亞。
彌賽亞這個字出自希伯來文的動詞mashiach(膏抹),這又源自埃及文的messeh,意思是:神聖的鱷魚。在古埃及時代,每逢法老的姊妹出嫁,新娘會在婚禮上把神聖鱷魚的油脂塗抹丈夫身上。這個埃及習俗源自米索不達米亞的王室典禮。
舊約的雅歌記載新娘為王夫舉行膏抹儀式。根據記載,猶大地所用的油是甘松油膏(產自喜瑪拉雅地區的昂貴樹根油),王夫在儀式期間要坐在桌子旁邊。
而根據新約聖經記載,抹大拉的瑪利亞膏抹耶穌時,耶穌就坐在桌子旁邊。經文還具體地指出瑪利亞用的香膏就是婚禮用的甘松油膏。
瑪利亞用香膏塗抹耶穌之後,用她的頭髮擦拭耶穌的腳。她在儀式的第一階段哭了。這些記載都代表耶穌以皇室繼承人的身份接受婚禮的膏抹儀式。
除了婚禮的膏抹儀式,彌賽亞的膏抹儀式(舉凡加冕典禮或成為資深祭司)都是由男性的大祭司主持。這些場合使用的香膏是摻肉桂和其他香料的橄欖油,而且絕對不會用甘松油膏。甘松油膏是彌賽亞新娘專用的香膏,它代表新娘曾經一名馬利亞(Mary)–神聖教團的女性成員。耶穌的母親和妻子都是馬利亞。
換句話說,如果她們真正的名字不是馬利亞,那麼「馬利亞」其實是她們的名銜。有些女修道院至今仍會授予「馬利亞」名銜給已經受洗的修女。例如:馬利亞?德蕾莎修女、馬利亞?路易斯修女。
彌賽亞的婚禮都會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路加福音記載的膏抹儀式,象徵對婚姻生活的法律承諾。第二階段是馬太、馬可和約翰福音記載的後續膏抹儀式,象徵兩人的婚約正式成立。
對於耶穌和馬利亞來說,第二階段的膏抹儀式特別重要。弗拉維奧·約瑟夫斯在公元1年的猶太古籍中提到:第二階段的膏抹儀式必須要等到妻子懷孕三個月才能舉行。身為王室繼承人的耶穌當然需要有人接續他的血脈。婚姻是耶穌必經的人生道路,而且猶太宗法禁止君主和不孕或經常流產的女性結婚。
懷孕三個月後的膏抹儀式就是猶太宗法設下的婚姻保障機制。女性在懷孕三個月後通常不會流產,因而她的身體狀態足以完成她和男方的婚約。
彌賽亞新娘在第二階段的膏抹儀式是要準備丈夫將來的葬禮,福音書也有相關的佐證。膏抹儀式完成之後,她會將一小瓶甘松油膏掛在胸口,等到丈夫下葬的那一天再拿來使用。
正因為抹大拉的馬利亞是耶穌的妻子,她才會在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的安息日前往耶穌的墳墓。
耶穌和馬利亞在伯大尼完成第二次膏抹儀式之後,耶穌對門徒們說:「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以作紀念。」但是基督教會的掌權人士們有敬重過抹大拉的馬利亞,並且訴說她膏抹耶穌的故事來紀念她嗎?從來沒有。他們徹底忽視耶穌的教誨,還將馬利亞汙衊成一名娼妓。
對於神秘聖杯教會和聖殿騎士團而言,抹大拉的馬利亞一直是他們信奉的聖人。
雖然馬利亞至今仍備受打壓,但是這裡有個有趣的事情:馬利亞是葡萄農的主保聖人。她是葡萄藤的守護者。換句話說,她就是神聖聖杯血脈的守護者。
被加密的聖經
福音書還隱藏著許多的內幕,只不過從來沒有人會深入探討福音書經文蘊含的知識。所幸我們可以借助死海古卷和BarbaraThiering博士的傑出研究來深入探討福音書。
死海古卷不僅解釋以色列彌賽亞的政府組織架構,古卷還提到12使徒組成的代表委員會受命執掌政府機關以及負責主持宗教儀式。
死海古卷的記載可以讓我們更深入了解使徒們的職責和在社區中扮演的角色。
福音書中有許多比喻用法,而且後人多半不懂這些比喻的真正意涵。我們知道,施洗牧師又叫做漁師(fishers),施洗牧師的助手們叫做漁人(fishermen),而受洗的對象則被稱為魚。詹姆斯和約翰受命擔任漁師,不過彼得和安德烈兄弟可真的是靠打漁為生的漁人。耶穌在賦予兩兄弟聖職時就向他們承諾:「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
我們現在知道福音書時代有些特殊的行話,而且只有當時的讀者才看得懂這些內行的術語。雖然這些字詞保留至今,但真正的意涵卻因為後人的翻譯而失傳了。
舉例來說,今天我們稱戲院的金主為「天使(angel)」,稱呼紅牌演員為「明星(star)」。不過對於兩千年前生活環境和文化都跟現代人迥異的古人,他們會如何理解「天使走去對明星說話」呢?
福音書經常出現這些行話:窮人(thepoor)、痲瘋病患(thelepers)、許多(themultitude)、盲人(theblind)–這些字都不是我們現在理解的意思。
又福音書中出現的雲、羔羊、魚、麵包等等的單字指的都是人;就像是現代所講的「明星」。
福音書在公元1年成書之後,讀者的生活區域多半是羅馬的領土。因此福音書必須用隱晦的方式撰寫,好規避羅馬帝國的審查。
由於福音書所記載的經常跟政治有關,因此內容必須經過加密。一旦福音書中有加密的內容,我們就會讀到一條關鍵句–有耳的就應當聽,知道加密模式的讀者就會懂內文的意涵。
歷史上所有遭受打壓的團體都會使用加密訊息當作成員之間的溝通管道,到年代生活在德國的猶太人就會使用加密的文件。藉由抄寫密碼學的知識,我們可以用極高的精準度破譯聖經記載的時間和地點。我們也可以發覺福音書當中隱含的寓意,甚至可以用全新的角度來解讀那些記載的神蹟。
破譯福音書絕對不是要否認耶穌可能擁有超能力的事實,而是要說明福音書記載的神蹟其實都不是超自然現象。這些神蹟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為耶穌在當時的主流政治環境成功利用這些史無前例的事蹟規避當時律法的限制。
我們就舉耶穌在迦拿把水變酒的故事吧,並同時對照牧師們宣講的版本。
重新解讀耶穌的故事
約翰福音是四福音書中唯一記載迦拿婚禮的福音書,而耶穌在這場婚宴中把水變成酒。如果這件事情真如教會所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神蹟,四本福音書應該都要有所著墨才合理。
基督徒經常聽到的故事版本是婚宴原先準備的酒已經喝完了,但是約翰福音的原文是婚宴沒有準備酒(Whentheywantedwine,themotherofJesussaid,Theyhavenowine.)。按照當時的習俗,只有祭司和單身的猶太人可以在文定宴上喝酒。而已婚男子、見習祭司及其他人則被認定不夠聖潔,所以不能喝酒,只能喝象徵潔淨的水。
耶穌的母親顯然不喜歡這種差別待遇,因為她對耶穌說:「他們沒酒可以喝。」由於方才訂婚的耶穌還沒有彌賽亞的頭銜,因而他回答:「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但因為瑪利亞堅持要讓眾人可以喝酒,耶穌便跳脫傳統習俗,備酒招待了所有的賓客。管筵席的人不在乎水變成酒到底是不是奇蹟,他們只是很訝異佣人竟然會在眾人飲水淨身的時候端酒上桌。
許多人認為迦拿的婚宴是耶穌自己的婚禮,畢竟一般的賓客不會在婚宴會場裡使喚佣人。這場婚宴的時間是在公元30年的夏季,若是換算成現代的曆法則是6月。猶太人會固定在贖罪月(現代的9月)舉辦第一場婚禮,而文定宴則是在第一場婚禮的前三個月舉辦。依照這個習俗,我們能推斷抹大拉的瑪利亞在公元30年9月為耶穌舉辦第一次膏抹儀式,而三個月前的迦拿婚禮就是他們的文定宴。
雖然四福音書的觀點沒有吻合,我們還是可以從聖經以外的典籍找到相關的記載。例如:羅馬帝國紀年史就有記載耶穌受審和上十字架。
耶穌在公元33年3月的逾越節被釘十字架,而他和抹大拉的瑪利亞在一周前才在伯大尼完成第二次婚禮。瑪利亞在當時就已經懷有三個月的身孕。換句話說,她的預產期就是公元33年的9月。
如果我們用福音書作者的觀點閱讀福音書,耶穌的角色就會是個領導自由運動的王室成員。當時的猶地亞如同二戰時期遭德國占領的法國。耶穌在生前四處奔走,領導眾人對抗羅馬帝國的壓迫。羅馬軍隊控制著猶地亞的政府機關,而抵抗運動則是當地民眾的日常生活。耶穌是當地民眾引頸期盼的合法領袖,而他也隨後成為受膏抹的彌賽亞。
耶穌在猶太古籍中的評價是一名智者、老師和國王。值得注意的是,猶太古籍根本沒提到耶穌的神性,後來的羅馬帝國神教反倒對這一方面大肆著墨。
根據死海古卷的記載,彌賽亞是以色列的最高軍事統帥,新約聖經也記載使徒們有佩帶武器。耶穌在徵召門徒的時候就會檢查他們是否都有佩劍。
耶穌被拘捕的時候,彼得就拔劍砍殺大祭司的僕人。甚至耶穌本人也說過:「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而是叫地上動刀兵。」
當時許多在耶路撒冷生活的上流猶太人甘願在羅馬控制的軍事政府擔任高級官員。此外希伯來人也分成許多宗派,而且他們都不願和其他民族共同信奉耶和華,阿拉伯人和其他非猶太人更不可能融入他們的信仰。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認為,猶太人是神的選民,而神只會眷顧猶太人。不過有些猶太人–尤其是拿撒勒派和艾賽尼派–則相信比較開明的西化信仰。耶穌當時沒辦法凝聚猶太民族的向心力,因為宗派之間存在無法彌補的嫌隙;這種裂痕至今依然存在。
還原復活的真相
判處耶穌有罪的人是彼拉多,但是在判處有罪之前,耶穌就被猶太最高評議會的猶太長老們控告並褫奪公權了。彼拉多當時已經慣於拷問反對他的群眾運動領袖,猶太最高評議會因此決議要羅織罪名,以便讓彼拉多正式審判耶穌。以色列的大法官和法務部長最近證實,猶太最高評議會在踰越節期間不得在夜間開會或活動。因而猶太長老們在踰越節期間必須把耶穌交由羅馬法庭審理。
至於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故事,現在我們已經知道其實他是受到精神層面的死刑,而非肉體的致命傷。公元1年的民眾都很清楚釘十字架的三日規則是怎麼一回事。從當時民間和法律的角度來看,耶穌在釘在十字架上時就等同死亡。他會在上十字架前經歷一番譴責和鞭笞,並準備由祭司宣判死亡(褫奪公權)。而在下十字架後的三天內,他就會被當成「普通的病人」,然後在第四天被正式宣告死亡。
耶穌會在第四天被關進墓室活埋,但其實他可以在前三天內復活。當時只有大祭司或猶太社區的男性長老可以復活被褫奪公權的人(拉撒路的復活是一個特例–耶穌無視律法規定,遂行復活他的朋友)。
當時的大祭司就是涉嫌陷害耶穌的該亞法,因而只有社區男性長老可以復活耶穌。福音書記載耶穌在十字架上多次呼喊父親。
路加福音地23章第46節:「父啊,我將靈魂交到你的手裡。」當時的社區男性長老是奮銳黨的西緬。
基督徒認為耶穌在十字架上被長槍刺中心臟而死,當時留下的血水就是他死亡的證明。其實這個橋段是一個錯誤翻譯造成的天大誤會。
福音書的原始記載不應該翻成被刺穿(pierced),而是被戳刺(pricked)或被劃傷(scratched)。福音書的原始記載在翻譯成拉丁文的時候被誤譯成打開(toopen),然後在翻成英文的時候又被誤譯成刺穿(pierced)。
士兵用長槍刺耶穌並不是要致他於死地,而只是要用尖銳物品測試耶穌還有沒有反應。
英國醫學會的外科醫師最近表示:從醫學觀點來看,傷口出血是不可能解釋的事情。傷口出血代表傷患還活著,而不是死亡。如果耶穌已經死亡且停止了脈搏,要傷口是大面積的撕裂傷才會出血。按照正確的記載,耶穌肯定存活下來了。四福音之外的福音書明確地記載這個事實,甚至可蘭經也有明確的紀錄。
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星期五下午,時間被往前調了3個小時。
時間在耶穌生活的年代有兩種紀錄方式。一種是用日晷計時,另一種是祭司們進行固定次數的祈禱,每當祈禱告一段落,就等於一個小時。現代曆法規定一天是24小時,而當時的計時方式是將一天分成白天時間和夜晚時間。耶穌在約翰福音曾說:「白日不是有12個小時嗎?」
當時的白天和夜晚確實各自有12小時,不過白天時間要從日出開始計算。
由於白天開始的時間每天都不太一樣,因此夜晚開始的時間也會跟著改變。白天在踰越節(現代的三月)大約是從現代的早上六點開始計算。
根據福音書的記載:亞利馬太的約瑟和本彼拉多協商,希望耶穌在被釘十字架的幾個小時後就可以下來。不過四福音書對這件事情發生的確切時間有不同的記載。
這是因為當天的計時標準有變動。白天少了3個小時,夜晚多3個小時。換句話說,白天的時數被替換成夜晚時間。
根據福音書記載,當天的大地陷入三個小時的黑暗。這個黑暗其實就是現在某些國家採用的日光節約時間。
[譯註]馬可福音第15章第33節:從正午到下午三點鐘,遍地都黑暗了。(Andwhenthesixthhourw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