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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广播电视台经济资讯频道联合推出普法栏目《法在身边》。
我们都知道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惩罚与改造罪犯最终成为守法公民是监狱的主要功能。那么除了监狱以外,其实还有一项刑罚执行活动,叫做社区矫正。那么到底什么是社区矫正呢?
张海明(化名),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年10月,到沁源县司法局社区服刑人员管教中心接受社区矫正。矫正初期,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每次通知张海明参加教育活动,张海明总是以各种理由缺席不来。因此,沁源县司法局依法对他予以警告处分。
宋娜(化名),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年1月,开始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间,宋娜萌生了创业的想法。沁源县司法局和沁源县沁河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得知宋娜的这一想法后,帮助宋娜选定创业项目,装修店铺。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筹备,宋娜的火锅店顺利的开张营业了,宋娜也从中找回了自信,同时,宋娜顺利的回归了社会。
我们通常会把社区矫正比喻成为没有围墙的监狱,由此可见,社区矫正的本质还是一项刑罚执行活动。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要遵守规章制度,千万别把社区矫正不当回事。另外,社区矫正具有社会化,开放性的特点,教育改造服刑人员成为新人,成为守法公民是它的主要目的。通过社区矫正,不仅更有利于社区服刑人员顺利的回归社会,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法在身边》
首播:每周日21:40
重播:次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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