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东印度公司(DutchEastIndiaCompany)成立于年3月20日,年解散。
荷文原文为VerenigdeOostindischeCompagnie,简称VOC,中文全文应译为联合东印度公司。其公司的标帜以V串连O和C,上方的A为阿姆斯特丹的缩写。在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将近两百年间,总共向海外派出艘船,约有万人次的欧洲人搭乘航次的船班前往亚洲地区。平均每个海外据点有二万五千名员工,一万两千名船员。
这是一家由荷兰建立的具有国家职能、向东方进行殖民掠夺和垄断东方贸易的商业公司,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第一个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也是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的权力。这是世界上第一家跨国公司也是第一个发行股票的公司,这也是世界上第一个特大公司,政府持有股份,有为战争支持薪水,与外国签订条约,铸造货币,建立殖民地等权利。
在近年的时间里,在世界贸易中有重要影响力,每年给政府分红18%,直到年公司正式解散,其财产和债务由巴达维亚共和国(BatavianRepublic)承担,公司的殖民地成为荷属东印度,在19世纪又扩展到了整个印度尼西亚群岛,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印度尼西亚。
历史年表
年:3月20日成立。
年:公司船员韦麻朗经由马六甲海峡由巴达维亚抵达澳门,与葡萄牙的战争失败。
年:8月7日抵达澎湖,但12月15日被大明帝国的军队驱离。
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由葡萄牙手上攻下安汶(Ambon)岛,并设置商馆。英国随后也在此设立商馆。
年:在爪哇的西达维亚成立东印度地区的总部。
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再度占据澎湖。
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杀害安汶岛英国商馆的10名馆员。
年:大明帝国军队与荷兰经过8个月的战争后,荷兰人退守台湾。
年:日本锁国,葡萄牙人被日本赶走,荷兰东印度公司垄断日本贸易
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占领葡领马六甲海峡
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西班牙承认荷兰独立
年:在好望角成立殖民地。
年:4月,郑成功占领澎湖并以之为据点,开始攻打台湾的荷兰人。
年:2月,荷兰投降。退出台湾
年:第一次爪哇战争(~08年)
年:第二次爪哇战争(~23年)
年:巴达维亚华人起义
年:第三次爪哇战争(~55年)
年:法国革命军占领荷兰
年:12月31日解散。
解散
荷兰东印度公司解散的主要原因在十八世纪时,荷兰与英国之间的战争不断,两国在-年间的战争,由于国内对于亚洲货品的需求量大减,导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经济出现危机,终于在年12月31日宣布解散。公司遗址为现今阿姆斯特丹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