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年4月16日,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进军向沁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检察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在持续落实中发展,在持续发展中稳进,在持续稳进中提升。五年来,先后有17名干警获得省、市级表彰,年,在连续两届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基础上,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全国文明接待室”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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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在绿色沁源发展中提供检察保障。
始终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定不移贯彻绿色沁源新发展理念,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检察工作首位。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72人;依法惩治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人;突出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提起公诉3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力度,提起公诉15人。依法履职“战疫”,组织45名干警深入社区村镇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办案工作不等不靠,检察“三远一网”助力远程提审人次。
——积极服务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为金融安全护航,依法提起公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3人。年办理的徐某某、梁某某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入选山西省第一批经济金融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为脱贫攻坚助力,向因案致贫返贫的62个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9.75万元。先后选派3个工作队、15名干警深入帮扶村,党员干部与17名贫困学生教育结对帮扶,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着力抓好产业发展,对村级产业发展提供帮助指导。为环境保护增彩,认真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4件65人;年办理了长治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依法支持并判决刘某承担生态修复费用8.61万元,取得了良好示范效果。着力打造宣教、预防、办案、修复“四位一体”生态建设模式,督促山西森林公安局太岳山分局依法履职,推动补种油松23亩,做法在全省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全力以赴护航民企发展。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深入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积极开展检企交流,与县工商联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深入企业法治宣传12次,召开座谈、调研10余次,架起检企互动“联心桥”。疫情期间,严格落实“十个一”活动,发放《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余册,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17人,提起公诉12人。持续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各项检察政策,贯彻“少捕慎诉”理念,依法不批准逮捕9人、不起诉4人,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检企关系,以看得见的方式体现检察护航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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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回应群众期待中体现检察自觉。
牢固树立国家整体安全观,依法履行检察职能,自觉在提升县域治理现代化中担当作为。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战果。我们始终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持重拳出击,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44人,提起公诉27人,涉黑涉恶财产全部随案移送。聚焦“打财断血”,对已生效的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判决得到依法执行。结合办案,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3份,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
——积极构建共赢共享的服务民生模式。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协调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问题,进一步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完善“”检察服务中心和检察服务大厅受理平台建设,改进“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举措。依托“”服务平台,开展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发布等服务,让群众少跑腿、易办事。自主研发“智慧检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网络传播效应倍增,有效延伸了法律监督的覆盖面。
——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坚决履行政治责任,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按时完成编制、人员、装备、案件线索的转隶和移交工作,完善了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建立了案件会商、线索双向移送等机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条。派员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13件,办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3人,依法决定逮捕2人。
——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树立法治观念。以案释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联合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开展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全县42处烈士纪念碑进行排查,督促建立管护制度,打造一处“检察公益林”,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引领全社会崇尚英雄、捍卫英雄。疫情期间,办理的一起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被《人民日报》、光明网等国家媒体以《这只野兔有点贵》为题转发推送,引导社会公众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真正实现了“小案件、大影响”。食药安全底线不容触碰,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办理的引起社会广泛